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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征求意见倒计时10天 意见破11万

来源:今日头条

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7月18日14时,在距离截止日期仅剩10天时,草案收到意见数已达11.37万条。事实上,本次个税改革被业内视作我国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草案一经公布就搅动着全社会的神经。个税改革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法律问题,同时还是社会问题,在各界的期望下,针对综合征税、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等方面也产生了一些争议。

简单来说,本次个税改革的关键点在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纳入综合征税范围;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

相较于起征点的提高而言,征税方式从分类到综合的变化更为业内人士看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的征税办法。对于收入相对单一的人来说,并没有太大问题。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许多人的收入变得多元化,分类征税的弊端就凸显出来。刘剑文表示,草案中所涉及的综合征税范围主要还是劳动性所得,而很多需要重点调节的高收入群体并不受影响,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可见还有不少地方值得继续完善。

对于我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继续保持在45%,业内也产生不小争议。有分析指出,现今全球面临减税浪潮,美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是39.6%,明显低于我国。有的国家曾试图采用高税率,比如法国奥朗德政府曾经征收富人税,结果导致大量富人改变国籍。更重要的是,最高边际税率偏高不利于保留和吸引高端人才。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表示:“因为偏高的边际税率,对纳税人的反激励作用明显增加,而且也妨碍投资和储蓄,可能导致纳税人为了降低边际税率而设法分解、隐瞒所得,从客观上强化了纳税人逃税的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杨松则举例道,一个年薪50万的技术人才,如果在香港工作,他的边际税率是17%,应纳税额是五万多,如果在内地工作,他的边际税率就高达30%,应纳税额就是十万多,“同样在中国,纳税额相差两倍,如果他的收入达到45%税率标准的话,这种差距会更明显,容易导致高端人才流失。”为此,杨松建议,可以考虑将最高边际税率降低10到15个百分点,不超过35%,

还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近年来,起征点调整并非我国个税改革分量最重的环节,综合所得税改革才是更长远的改革目标。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在多个场合透露,对于个税改革,综合与分类税制是最终目的,是结构性减税的坚实抓手。不过,起征点只是个税减负的“软骨头”,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才是“硬骨头”。

来源:个税网 http://www.geshuiwang.cn/view/20180720/07200510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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