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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二审稿现两大变化 预计国庆节率先实施

来源:凤凰网

影响亿万老百姓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变革到了关键时刻。

征得社会大众13万条意见和专家看法后,8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个税法草案二审稿相比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有了两点明显变化,但最终的结果需要到8月31日才能揭晓。

此次个税法二审稿变化之一是,新增了一项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并明确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变化之二是新增了费用扣除,即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不过,呼声较高的提高5000元/月起征点和降低45%最高边际税率则维持不变。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尽管社会上的看法不少,但总体来看,此次个税二审稿相比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稿变化不大,考虑到二审稿再度明确10月1日率先实施部分改革内容,这也意味着二审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

变的背后

收入超万亿元的第三大税种——个税迎来史上最大的一次变革,这体现在将以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综合起征点定在了5000元/月(6万元/年),低档税率级距扩大。并首次引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5项专项附加扣除。

6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个税法草案,月底公布了个税法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内最终6万多人提了13万多条意见。在充分听取民意和专家学者意见之后,8月27日至31日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对个税法草案二审,二审稿内容也得以部分披露。

根据新华社消息,个税法草案二审稿新增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即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那么,为何新增赡养老人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人提出,养老支出对个人负担也比较重,特别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支出负担很重。为进一步减轻他们的个人税负,二审稿在专项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包括增加养老支出专项扣除和正在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目的都是降低个人负担,更好地发挥家庭对社会养老责任的功能作用。

除了增加养老支出专项附加扣除外,此次二审稿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非此前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确定”,正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更好维护法律权威。

个税法二审稿另一大变化在于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进行部分调整。即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拟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相当于打了五六折。

施正文表示,这是维持了现行个税做法,也符合所得税原理,因为获取劳务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都有一定的费用,比如差旅费、器材费、住宿费等,如果不扣除这部分费用相当于按照毛收入来纳税,有的人可能倒贴钱。不少国家采取据实扣除费用,但由于我国征管能力达不到,设定统一的20%费用扣除比例。虽然存在不公平,但相比于此前草案中没有这一扣除比例要好得多,也维持了现行做法。

我国现行个税法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收入额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20%的税率。其中,在此基础上,税法规定对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相当于实际适用14%的税率。

不变的原因

此次个税二审稿中,综合所得5000元/月起征点和3%~45%的综合所得累进税率和级距并没有变化。

“个税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挺好,不过呼声比较高的提高起征点等为何没变动?”在上海工作的白领小王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此前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至8000元~10000万元。

据了解,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主要依据城镇居民的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水平、劳动力负担系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三大要素测算。

新华社报道称,5000元涵盖了2018年基本消费支出,还考虑了一定的前瞻性。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作说明时曾指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如果将个税定义为大众税收,5000元的起征点不调整,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低档税率级距。如果将个税定义为富人税,5000元的起征点应该进一步提高。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45%的最高边际税率适度下调在学界形成了一定的共识,但此次个税二审稿中对此没有调整。

施正文认为,从国际税制竞争、吸引人才、增加纳税人遵从度、鼓励科技创新等来看,最高边际税率应该降低至30%左右。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累进税率表中最高边际税率决定着对纳税人高收入段的调节力度,这个税率越高,越有利于社会的收入分配公平。考虑到近些年来一直较高的基尼系数,决定草案维持45%的最高边际税率不变,体现了国家借助个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决心。

决定个税法草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在8月31日闭幕,届时个税法会有什么样的新变化,以及能否通过,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不少学者认为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根据个税法二审稿,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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