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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2130到22440元

来源:深圳晚报

从2017年 7 月 1 日起,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 7480 元 / 月的标准计算,相比 2016 年度的缴费基数 6753 元 / 月上调了 727 元 / 月。深圳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档、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市社保局发出通知,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涉及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按照 7480 元 / 月的标准计算。

记者了解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

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 " 上线 " 提高了。按照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 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 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 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 14% 和 13%,按照 2016 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89757 元算,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 22440 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2130 元。

深圳月平均工资上调至 7480 元,7 月起社保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医保缴费下限提高至 4488 元

在深圳,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如果职工是深户,单位应为其参加医保一档;非深户的话,可在上述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其中,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 8.2% ( 基本 + 地补 ) ,其中单位交 6.2%,个人缴交 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调整后,其最高和最低都提高了,分别为 22440 元、4488 元。

深圳月平均工资上调至 7480 元,7 月起社保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医保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0.8%、0.55% 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 7480 元。其中二档缴费比例为 0.8% ( 基本 + 地补 ) ,单位 0.6%,个人 0.2%,即单位月缴纳 44.88 元,个人缴纳 14.96 元。三档缴费比例 0.55% ( 基本 + 地补 ) ,单位 0.45%,个人 0.1%,即单位月缴纳 33.66 元,个人缴纳 7.48 元。

生育、工伤缴费

上限提高至 22440 元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 0.5% 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 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计算,最低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缴费最高为 22440 元,最低为 2130 元。

深圳月平均工资上调至 7480 元,7 月起社保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工伤保险方面,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即 22440 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2130 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没有变化。按照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 1.5%(单位 1%,个人 0.5%),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2130 元。

来源:个税网 http://www.geshuiwang.cn/view/20180418/04180467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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