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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解析:你是最幸福的人,还是最苦逼的那一个?

来源:搜狐网

周五,在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外加国务院领导集体向市场喊话后,股市一扫前期的阴霾微微反弹。10月20日,周六,广大群众周末本来在家欢唱股市春天幻想曲,展望下周股市一片红。国税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个税扣除办法》”)新鲜出炉,让广大群众表示:休息日出征求意见稿,不按常理出牌。幸福真得来得太突然,我有点受不了!

为什么在休息日出征求意见稿?

预留给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也可以佐证笔者的这种推测。国务院根据新《立法法》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进行了重大修改,已于2018年5月1日生效。新修改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要求起草规章,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当将规章草案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税总2018年7月13日公布的《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就是按此规定给公众不少于30日的征求意见期限。

《个税扣除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按照新修订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虽然《条例》对征求意见的期限并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从2018年10月20日公告到11月4日结束收集意见,这次只预留给公众16日征求意见的时间,时间短也确实反映出个税改革的迫切性。大家可以暗自窃喜,这次个税改革国家是真的要给大家发大红包,红包正快马加鞭在赶路。

你是最幸福的人,还是最苦逼的那一个?

这个休息日,相信不少人和我一样,拿起计算器,对着《个税扣除办法》,给自己算了个税。大家在感叹自己享受到减税福利税后收入增加的同时,有没有想过哪些人将获得最大的减税福利,哪些人又可能无法获得减税福利?笔者将对照《个税扣除办法》六大项专项扣除项目逐条解析。

一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等。

要想享受这项扣除,你得先有个娃,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是鼓励生育的。扣除是按子女的个数定的,也没有上限限制,暂不考虑计划生育政策要求,要想多享受扣除,就要多生,充分体现了国家是鼓励生育的。随着社会发展,非婚生子现象也逐渐被中国社会所接受,把非婚生子女也纳入其中,可以说税总的政策制定是很有前瞻性的。孩子3岁以前的超前启蒙教育,国家是不鼓励不反对的,大家量力而行。

笔者认为,这项扣除也有不合理的地方:抚养一个孩子,抚养两个孩子,以及多个孩子的成本、边际成本是不同的,如果鼓励生二胎,可以提高第二个子女扣除定额。如果是单身妈妈独立扶养子女,可以加计一倍扣除。子女读到硕士、博士阶段,还需要父母供养,这是当下中国国情,却不应该支持鼓励和提倡。可以将高等教育限定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

二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社会发展很快,一个人工作后五年不学习进行知识更新,就会被社会淘汰。国家提倡终生教育的理念,支持公民在完成学校教育后,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根据在职研究生之家网站的数据,国内除了EMBA、MBA学费动辄几十万外,一般学历继续教育学费在每年2-4万。虽然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远低于学费支出,但考虑到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本身的经济能力和国家财政负担,这个扣除额度是比较客观的。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包括哪些还有待明确,很大可能性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执行标准,共计140项,覆盖教师、工程师、会计师等各行各业。要想享受这项政策,大家就要看看本行业有哪些在目录范围的资格,计划考取,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就可以享受3600元定额扣除。

三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现实生活中不时上演。由于人口老龄化、医疗技术和设备的进步更新等多方面的原因,居民所承担的医疗费用正在逐年上升,基本医保难以解决群众因大病承担的重负。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水平正处于换挡期,医保基金收入的增长在下降,人口的老龄化和疾病的慢性化,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直接导致医保基金费用的压力越来越大,部分省份收紧了乙类药品,个人负担部分增加。此项扣除可以极大地缓解公民大病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只需要提供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就可在限额内扣除,操作也很简便。

四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家庭购买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不管使用商业贷款还是政策性贷款都可以扣除。

如果你在北上广深这条扣除规定确实有点扎心。不是土豪的你,首先要掏空六个钱包支付了首付买套房,这动辄也要几百万,然后才可以享受扣除利息。以目前深圳为例,在福田区地段一般地段买一套六十多平的二手房,价格也要五万多一平方米,首付要120万,30年还贷款月供高达每月一万五千元,这每月1000元的扣除确实显得苍白无力。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认为,从国际上看,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国房贷利息扣除限额占人均月工资约10%到15%,1000元扣除标准约占我国人均月工资15%,处于较高水平。笔者认为,国内一线城市房价过高,购房者房贷压力很重,占月工资比重过大,这种与韩国、墨西哥、意大利等的横向比较毫无可比性。我国一二三线城市房价悬殊较大,可以考虑提高定额上限,在定额内按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扣除。这样既便于全国统一操作,而且能够使得一二三线城市首套购房者都可以享受到同等幸福感的减税优惠。或者参照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同城市执行不同的扣除定额标准。

五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承租的住房位置划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

这条扣除项目,我把它称作是《个税扣除办法》的良心之作,非歧视性条款,经典扣除项目。毫无疑问,这条符合国家“房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导向。税总既充分考虑了无房、有房不在本地等各种群众的需求,让其享受了与购房者扣除利息同等的税收优惠,又充分考虑了区域性的租金差异。同时,不允许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从政策层面早早就堵住了聪明的国人跨区域套利机会。

最后一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赡养支出按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的扣除标准定额。

从2018年到2023年,我国将进入急速老龄化阶段,少子女阶段,往往一个子女需要供养两个老人。允许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是说是国家从政策层面在支持家庭养老方面的大手笔。从全国平均水平来说,如果没有重大疾病,每月1000元确实能覆盖一对老人的基本生活支出。

现在,我们可以拿着小本本,勾画出能充分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群众,堪称“最幸福的人”。他们的基本特征是:独生子女,上有老下有小,本人硕士或博士在读,年内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正在供首套房或租房,年内还生了场大病自费超过1.5万。

当然,还存在一些人,完全无法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堪称“最苦逼的那一个”。他们的基本特征是:坐标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买不起首套房,住单位宿舍,年内还生了场大病自费未超过1.5万,父母尚年轻,刚完成博士学位,暂无继续教育需求,单身未婚无娃博士。

如何提高幸福指数?

国家发了个税附加扣除的大红包,要想领取红包,还需要按照《个税扣除办法》准备相关资料,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个税扣除办法》征收管理部分列举了十大类资料信息,外加一个“其他信息”兜底。我们将十大类信息和六大扣除项目作了简单匹配分类:

第一类是定额扣除项目,只需要确认身份真实和事实发生。例如,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供卫生健康部门的独生子女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供教育部门的学籍证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供租赁住房合同。

第二类是限额扣除项目,只需要证明实际发生相关支出的资料信息。例如,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信息,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可以作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料信息。第三类是定额扣除项目,需要事实和支出证明双重信息。例如,房产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加上从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金融监管部门提供的还款支出信息,才能作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料。继续教育学籍证明,还需加上收费财政票据才可以作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料。

如此名目繁多的资料信息,涉及到公安、医疗、金融等多部门通力合作,是对社会综合管理的考验。顶层设计方面,需要税务总局协调各部门,尽量开通互联网自主申请信息证明的通道,能简化的证明尽量简化。笔者认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料可以考虑尽快将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数据接入个人征信系统,简化由个人征信还款信息代替目前多项资料。

减税确实是好事,会提高国民的幸福指数,带动国内消费和投资。但是,减税对每个人幸福指数的提升程度确实有差异,自然就存在“最幸福的人”、 “最苦逼的那一个”,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大多数。在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下,如何提高个人幸福指数确实是门学问,简单总结:多养孩子、多让孩子读书、多让自己充电、多孝敬父母,买房租房一个样。

当然,目前只是《个税扣除办法》的征求意见阶段,我们期待更完善的扣除标准和细则出台,更切切实实提高全民的幸福指数。大家也要充分利用好这16天的时间通过税总网站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或邮寄信函方式,提出自己对《个税扣除办法》的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是法定程序,内容也不是“板上钉钉—不能改”,税总也希望听到纳税人的声音,进一步修订完善《个税扣除办法》。

来源:个税网 http://www.geshuiwang.cn/view/20181024/10240556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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