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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会计,这“四金”免征个税!

来源:搜狐网

近几日,关于个税的热度一直未降,20日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家如有什么建议可以去人社部官网提出自己的建议,而现在小编提醒会计,这“四金”可以免征个税!

1、救济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2、抚恤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3、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4、退休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的养老金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会计人员一定要注意这四种是可以免征个税的,河南慧算账是专业做郑州注册公司、郑州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社保代缴、商标注册等财税业务的公司,大家有什么业务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0371-663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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