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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延养老险在三地试点 每月能省多少个税?

来源:中国新闻网

5月1日起,个人税延养老险在上海等三地正式开始试点。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在4月1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率先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简称“税延养老险”)试点的包括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等三地,期限暂定一年。

所谓税延养老险,是指允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在个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由于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这意味着领取保险金时投保人要交的税款变少,同时降低了投保人当期的税务负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税延养老险试点可以增加养老资产、改善养老金体系存在的结构失衡、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压力以及弥补企业年金发展的不足,对于完善“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次试点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工薪一族、个体工商户等,对于供职于企业的员工,月收入低于16667元者,可以享受到月收入6%的税前列支额度;月收入高于16667元者,则能享受每月1000元的税前列支额度,缴费期间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再缴纳相当于7.5%的税款。

假设一个收入中等偏高人群边际税负为30%,如果参与税延养老保险,每个月缴费1000元,则每个月暂时少纳税300元;如果不参与税延养老保险,则当月税后到手收入为700元。连续缴纳15年,假设按每年5%投资收益率累计,15年后税延养老账户下可领取25万元;而不参与情况下,同样按5%投资收益率累计,15年后累计余额为19万元。预计参与税延可以额外获得32%好处。总体来看,试点方案对于高收入群体的吸引力更大。

来源:个税网 http://www.geshuiwang.cn/view/20180507/05070475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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